2024运动龙城大联赛
常州市首届自行车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常州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常州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单位:常州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冠名单位:Future常州少儿运动成长中心
协办单位:常州市慈善总会“王爱奇爱心基金”
常州市爱奇关爱帮扶中心
赞助单位:无锡旭立彤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上海傲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一尘餐厅
常州有前餐厅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20日
(二)地点:常州Future少儿运动馆(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56号)
三、比赛项目和组别
(一)比赛项目:
1、平衡车竞速;
2、平衡车泵道 ;
3、平衡车障碍赛幼儿组;
4、户外障碍赛青少年组;
5、户外障碍赛公开组;
(二)比赛组别:
1.平衡车竞速 2岁组、3岁组、4岁组,5岁组和公开组;
2.平衡车泵道 3岁组、4岁组、5岁组以及公开组;
3.障碍赛幼儿组(平衡车);
4.障碍赛青少年(山地车/公路车)6-9岁公开组,10-15岁公开组。
5.户外障碍赛公开组(山地车/公路车)16—60岁公开组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员需具有常州市户籍或在常州市实际工作、学习、生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比赛采用线上报名、线上审核形式。请各参赛人员于10月13日前扫描二维码提交报名资料(联系人:利超 13584303599):
五、竞赛办法
(一)根据各组别最终实际报名人数,选择积分赛、计时赛,小组晋级赛赛制,竞速赛每个组别限制12人,障碍赛每个组别限制30人,公开组无视年龄,公开组限制60人。
(二)若单组别参赛人数 ≤8人,采取赛制按积分赛赛制。两轮积分赛根据参赛人数依次设定名次分数,依据两轮名次统计总分确定名次。
(三)若单组别参赛人数>8人,则采取小组晋级赛赛制。小组赛前两名晋级半决赛,其余选手进行复活赛,复活赛取前4名进行半决赛,半决赛2组,前4名进入决赛。
(四)计时赛赛制:单人出发两轮计时赛,取最好成绩进行排序。
六、奖励办法
各组别前3名,颁发奖牌、奖杯、奖品;前6名颁发比赛证书。
七、赛前须知
(一)报名一旦成功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二)报名比赛时请填写参赛选手的真实姓名及正确证件号码,如提供虚假信息的选手,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三)参赛选手建议佩戴头盔及穿戴手套;所有未成年选手必须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参与,并自行准备好参赛车辆,须穿戴护具(护肘、护膝)、头盔进行参赛,比赛过程中家长不得在赛道内跟随。
(四)为保障赛事安全顺利地进行,如有身体不适者,建议放弃比赛。
(五)参与者请保管好自身财物,若出现丢失或损失,一切后果自负。
(六)参赛车辆要求:
1.自带车辆,不限品牌;
2.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规格;
3.平衡车尺寸为12英寸,自行车尺寸为16,20,24英寸;
4.包括轮胎在内,车辆总长度小于960mm;
5.将车把连同左右两端处把塞宽度必须530mm以内;
6.除了车架、前叉外,其他部件可以自由改装。
(七)参赛人员对于赛事组织单位使用本次比赛有关的所有照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并无异议。
(八)如产生任何争议,组织单位保留最终裁决权。
八、其他说明
(一)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免交参赛报名费。
(二)执行单位统一为参赛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治疗费用自理。
(四)裁判长、裁判员由赛事竞委会统一选派。
(五)初定10月18日下午在常州Future少儿运动馆召开赛前技术会议,具体可电话咨询。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赛事竞委会负责解释。
本人对参加2024运动龙城大联赛常州市首届自行车比赛做以下声明:
一、本人自愿参加此次比赛。
二、本人理解、承认、遵守、执行此项赛事的竞赛规程。
三、本人在任何时候不会对2024运动龙城大联赛赛事项目在公众中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不发表、评论、出版、提供或签署有恶意或有偏见的任何形式的声明。
四、本人意识到在参加或观看比赛时都会存在可能对自身造成伤害的危险。本人承诺自身自检结果符合参赛条件,自愿有能力参加比赛,提供的报名和参赛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在比赛期间,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会立即退出比赛并寻求救助。
五、本人同意赛事承办单位没有责任或义务在比赛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所遭受的直接或间接地源自于比赛的伤害、疾病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失负责。
六、本人已知晓,本次比赛保险由赛事执行单位统一购买,参赛保险额度为参赛最低风险保障要求,若此额度无法保证本人安全完赛,由本人自行增购保险额度。若因参赛导致保险理赔,本人投保额度不足以偿付本人在本次比赛中所遭受损失的,本人及本人亲属、近亲属或其他权利义务承受人不会向办赛各方、赛事赞助商、比赛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等提出任何索赔。
七、本人授权办赛方可在与2024运动龙城大联赛比赛相关宣传的前提下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权。
八、本人同意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比赛取消或变更比赛时间、形式而引起的有关问题,服从赛事执行单位的决定;由于本人个人原因而不能参赛的,不要求赛事方退还参赛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或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九、名词解释:“肖像权”包括使用运动员姓名、照片、相似物、签字以及任何相关或类似的名称、标志、图像的权利。
十、本人确认充分理解上述条款,并承认此声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18周岁以下参赛人员身份证号:
18周岁以下参赛人员签字: (签字即认可以上内容)
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签字: (监护人签字表示同意被监护人参赛)
参赛运动员签字:
日期: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