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环呼伦湖国际自行车赛
竞赛规程
呼伦贝尔市体育局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
内蒙古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承办单位
呼伦贝尔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新巴尔虎右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世界休闲体育协会
呼伦贝尔自行车协会
呼伦贝尔体育旅游协会
国内外各自行车协会、俱乐部、自行车爱好者及大学生团体。
四、组别设置
(一)男子精英组
限制报名人数200人,仅限山地车,参赛年龄为16-40周岁。
(二)女子精英组
限制报名人数200人,仅限山地车,参赛年龄为16-40周岁。
(三)男子大师组
限制报名人数200人,仅限山地车,参赛年龄为41-60周岁。
(四)女子大师组
限制报名人数200人,仅限山地车,参赛年龄为41-60周岁。
(五)骑游组
限制报名人数500人,车型不限,参赛年龄为12-60周岁,男女不限。
(一)男子精英组、男子大师组(80公里)
新巴尔虎右旗多蓝广场(起点)-东外环公路-国道331-拴马桩-草原自然路-呼伦湖金海岸公路-东庙嘎查旅游村(终点)。
(二)女子精英组、女子大师组(50公里)
新巴尔虎右旗多蓝广场(起点)-东外环公路-国道331-拴马桩(终点)。
(三)骑游组(18公里)
新巴尔虎右旗多蓝广场(起点)-东外环公路-西庙嘎查-东庙嘎查旅游村(终点)
备注:最终路线详见赛前通知。
(一)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的最新规则。赛事中,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的措施,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二)各组比赛距离按赛事项目约定进行,裁判有权根据比赛进行中的实际情况采取关门的权利。
(三)检录
1.每组比赛开始前50分钟开始进行检录(检录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如检录时报名与检录信息不符不得参加比赛),比赛开始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检录时裁判将根据参赛者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加比赛)。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戴头盔、手套、号码牌、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计时器(安装于右前叉)。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否则,因此因素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责任由车手自负。
4.完成检录后选手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
5.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中途加入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四)发令:采用分枪发令的办法,精英组和大师组为9:00,骑游组为9:10。
(五)本次比赛仅限山地车参赛,选手需使用符合山地自行车比赛要求的车辆参赛,比赛时所用外胎为1.95及以上山地齿胎,不得使用光头胎,不得使用硬叉。
(六)比赛器材自备,并符合规则规定。竞赛车辆须是具备良好刹车状况的安全车辆,参赛选手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牌,不得剪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七)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八)考虑到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
(九)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十)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设备,为比赛提供选手成绩,选手报到时需向组委会缴纳200元/个的芯片押金,赛事结束后归还组委会时退回押金。
(十一)所有参赛者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竞赛精神,必须遵守竞赛规程,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剐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出现上述行为给予警告、取消成绩;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十二)饮水饮料及能量补给站设置
位置(KM) | 饮水 | 饮料 | 能量补给站 |
30KM | √ | √ | √ |
50KM | √ | √ | √ |
(一)报名须知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各组别报满截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费用:男子精英组/女子精英组、男子大师组/女子大师组:50元/人,骑游组免报名费。
3.报名成功后参赛选手因个人原因无法参赛的,可在报名截止前发送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报名成功截图)至ICRHULUNHU@163.com申请退费,报名截止后将不再接受退费申请,敬请谅解。
(三)报到
1.报到时间:2025年7月19日10:00-20:00
2.报到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民族体育健身中心
3.联系人:蒋老师,电话:15600158729
4.报到流程
(1) 报到处签到,签署免责声明;
(2) 进行身份识别及信息审核;
(3) 领取参赛物资。
5.参赛运动员须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参赛物品,不可代领。
6.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赛事组委会有权不予发放参赛物品。
(一)本次比赛男子/女子精英组、男子/女子大师组按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现场进行各组别前三名颁奖,录取名次及奖金详见下表:
男子精英组/大师组 | 女子精英组/大师组 | ||
名次 | 奖 金 | 名次 | 奖 金 |
1 | ¥5000 | 1 | ¥5000 |
2 | ¥3000 | 2 | ¥3000 |
3 | ¥2000 | 3 | ¥2000 |
4 | ¥1000 | 4 | ¥1000 |
5-6 | ¥500 | 5-6 | ¥500 |
7-8 | ¥200 | 7-8 | ¥200 |
9-50 | ¥100 | 9-50 | ¥100 |
(二)每组别实际参赛人数少于限报人数的一半(含一半),奖金额度不变,获奖名次减半。
(三)现场不发放奖金。以上奖项于赛事结束后24小时内,在赛事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获奖者比赛成绩有异议者,请联系组委会竞赛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凡被举报违反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者,经调查取证确认事实则取消录取名次,其被取消的名次不再递补。
(四)领奖时获奖参赛选手须提交本人有效银行卡号、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上述获奖选手须按规定征收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收代缴。
(六)骑游组不设奖金,不进行排名,不计成绩,完赛后颁发完赛奖牌。
(一)本次比赛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信息有误将导致无法投保,比赛中发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代替他人参赛、倒卖及使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的违规参赛者均无法获得保险资格。
(二)参赛选手因身体状况需要而继续接受的非本次比赛中以及非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参赛选手自行与医院结算,后与保险公司协商按程序进行理赔。
(一)本场比赛裁判及仲裁由赛事组委会选派和邀请。
(二)裁判组有权对未尽事项的规则进行解释,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判罚。任何违规或违反道德,危及安全的行为将由裁判长向违反者所属车队或俱乐部开出书面警告或处罚。
(三)成绩仲裁:对成绩有争议须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赛事组委会,缴纳500元仲裁申诉费,提交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摄影摄像等资料)。
地址:呼伦贝尔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哈萨尔桥南50米)
电话:胡老师,电话:17600818267
(一)本次比赛,自愿参加、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二)参赛运动员报名时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如因填写不清楚造成的组别不正确或保险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本赛事参赛禁用兴奋剂,如出现兴奋剂,取消成绩及奖励,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如我市遇到极端天气影响导致办赛条件变化时,经赛事组委会研判确定已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组委会将启动熔断机制,并及时告知选手相关情况及后续处理事宜。
(五)组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自甘风险”条款的解释,要求报名人员完成身体状况测评,签署包含风险告知、安全提示及法律责任等内容的参赛声明,并向组委会提供审核参赛资格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