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道竞速赛要求选手利用身体重心变化和车辆压抬技术,通过连续波浪、弯墙及起伏路段完成赛道。
平衡车组选手可使用双脚持续蹬地推进;自行车组在规定启动区外禁止通过连续踩踏获得动力。
1. 每名选手完成两次个人计时。
2. 两次计时中较快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3. 原则上不设置多人同时出发。
4. 按最终成绩由快到慢排名。
5. 两轮比赛之间应安排合理恢复时间。
1. 每名选手完成两次个人计时。
2. 取较快一次作为资格赛成绩。
3.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晋级名额。
有效参赛人数 | 晋级形式 |
1—4人 | 两轮计时直接排名 |
5—8人 | 前4名晋级半决赛 |
9人及以上 | 前8名晋级淘汰赛 |
行为 | 处罚 |
第一次抢跑 | 加罚1秒或重新出发一次 |
同一轮第二次抢跑 | 取消该轮成绩 |
故意切线、缩短赛道 | 取消该轮成绩 |
逆向骑行 | 取消比赛资格 |
接受场外人员推动 | 取消该轮成绩 |
故意阻挡其他选手 | 取消比赛资格 |
车辆或身体碰触边界但未获利 | 不处罚,计时继续 |
冲出赛道后从原位置安全返回 | 计时继续 |
冲出赛道并从前方重新进入 | 取消该轮成绩 |
摔倒后自行继续 | 计时继续 |
工作人员为安全移动选手或车辆 | 该轮记为DNF |
1. 未轮到比赛的选手不得进入赛道。
2. 只有裁判确认赛道清空后,下一名选手方可出发。
3. 禁止在正式比赛方向的反方向骑行。
4. 比赛结束后应从指定出口离开。
5. 摔倒选手应优先保护头部并尽快移至安全区域。
6. 发生连续摔倒或赛道表面明显湿滑时,裁判应暂停比赛。
飞包赛是在组委会指定腾跃道和落地区域内,由选手完成飞跃、动作及落地,并由裁判根据动作难度、完成质量、控制能力、连贯性和风格进行评分的项目。
参赛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 能稳定完成指定线路的基础飞跃;
2. 能在不做动作时稳定落地;
3. 熟悉赛道入口、离场口和紧急避险区域;
4. 提交拟完成动作清单;
5. 通过技术裁判或指定教练评估;
6. 不在比赛中尝试从未在训练中完成过的动作。
组委会可对每名选手核定动作等级:
等级 | 允许范围示例 |
L1基础级 | 直飞、压车、轻度侧倾、基础姿态动作 |
L2进阶级 | 单手、单脚、Table、基础转把等 |
L3高级级 | 组合动作、旋转动作及技术委员会批准动作 |
上述动作名称仅作分类示例,最终以技术委员会审核为准。
1. 每名选手进行两轮正式比赛。
2. 每轮最长45秒,或最多完成3个有效飞跃,以先到者为准。
3. 两轮中较高得分作为最终成绩。
4. 每轮开始前,选手有30秒准备时间。
5. 裁判发出开始信号后计时。
6. 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完成的动作不计分。
单轮满分100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价内容 |
动作完成度 | 30分 | 动作是否完整、干净,车辆和身体是否受控 |
动作难度 | 25分 | 技术复杂度、风险控制要求、动作组合难度 |
高度与控制 | 20分 | 起跳质量、腾空幅度、空中姿态和落地控制 |
连贯与多样性 | 15分 | 动作衔接、线路利用、动作重复程度 |
创意与风格 | 10分 | 原创性、个人风格和观赏性 |
1. 原则上设置3名动作裁判。
2. 三名裁判分别独立评分。
3. 单轮成绩为三名裁判评分的平均值。
4. 如设置5名裁判,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5. 裁判不得在比赛过程中接受家长、教练或选手对评分的干扰。
有效动作应满足:
1. 在指定起跳点完成起跳;
2. 车辆和选手进入指定落地区域;
3. 动作过程清晰可辨;
4. 未使用外部人员辅助;
5. 未违反技术委员会核定的动作等级;
6. 落地后保持基本控制或安全离场。
出现以下情况时,该轮比赛可被中止或记为无效:
1. 未经发令自行进入赛道;
2. 前一名选手或车辆尚未离开落地区;
3. 逆向进入赛道;
4. 完成未经批准的超等级动作;
5. 车辆明显不符合安全要求;
6. 摔倒后医疗人员认为不宜继续;
7. 选手失去意识、方向感异常或出现疑似脑震荡表现;
8. 选手故意无视裁判停止指令。
1. 摔倒不直接取消整轮成绩,但将影响完成度和控制得分。
2. 摔倒后只有在裁判确认安全时方可继续。
3. 裁判可随时终止该轮比赛。
4. 不设置“最佳摔倒”“最佳撞车”等可能诱导危险行为的奖项。
5. 疑似脑震荡或其他严重伤情者不得在未经裁判许可的情况下继续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