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河南省泵道自行车联赛
· 主办单位:河南省田径自行车中心
· 承办单位:郑州长颈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协办单位:郑州西亚斯学院
商丘塔酷体能馆
PUKY南阳萌友骑行俱乐部
郑州芒果骑行儿童平衡车俱乐部
安阳小车神极速风暴
郑州小山羊平衡车训练基地
长垣市炫彩骑行俱乐部
滑县熊孩子运动馆
许昌hello小车手
郑州邮轮单车
2025 年 7 月 26 日 —8 月 8 日
2025 年 8 月 16 日 —8 月 17 日
郑州西亚斯学院
· 8 月 16 日 09:00 - 18:00:参赛选手签到(领取赛事包);参赛选手试骑熟悉赛道
· 8 月 17 日具体分组信息和分组时间,报名结束后发布
序号 | 竞赛组别 | 说明 |
1 | 3 岁女子组 | 2022 年 |
2 | 3 岁男子组 | 2022 年 |
3 | 4 岁女子组 | 2021 年 |
4 | 4 岁男子组 | 2021 年 |
5 | 5 岁女子组 | 2020 年 |
6 | 5 岁男子组 | 2020 年 |
7 | 6 岁女子组 | 2019 年 |
8 | 6 岁男子组 | 2019 年 |
9 | 7 岁女子组 | 2018 年 |
10 | 7 岁男子组 | 2018 年 |
11 | 8 岁女子组 | 2017 年 |
12 | 8 岁男子组 | 2017 年 |
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赛事组委会将根据选手的出生年份进行分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有可能将报名人数较少组别合并。特殊情况下,组委会需要对选手能力进行审核以确定能够参与相应赛事。
为避免出现替跑情况,请各位参赛选手准备好选手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出生证明” 其中一样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照片。(如发生替跑,组委会有权取消成绩)
168 元 / 人 (包含赛事当天保险)
秉承着 “敢于上场,就是冠军” 的赛事理念,为了鼓励儿童车手,设置 3 岁男 / 女子组,4 岁男 / 女子组,5 岁男 /女子组,6岁男/女子组进行平衡车,小轮车混合报名,不限制参赛车型。7 岁男 / 女子组以上只接受小轮车参赛(不限车型)
1. 小轮车不得配备动力装置(电机发动机等),不得安装可能伤害其他选手的突出部件(如 BMX 炮筒等)。
2. 平衡车最小车轮尺寸为 12 英寸,所有参赛车辆不得配备动力装置(电机发动机等),不得安装可能伤害其他选手的突出部件(如脚撑、车篮、水壶等)。
3. 所有参赛车辆都必须安装至少一个正常使用能有效制动的制动装置(刹车),12 寸平衡车除外。
规则图片为示意图,最终计时点以技术说明会赛事总监宣读为准。
单发计时赛规则用于计时赛,赛道将配备 1 个计时装置。具体的赛道及起终点布局根据现场技术说明会赛事总监宣读为准,发车位置应距计时点至少 10 米,每名选手将在同一个赛道上进行计时(以上示意图标注为参考),选手必须在长方形发车区(其长度和宽度 170cmX50cm足以容纳一辆自行车)中排队准备,并且一只脚着地。选手通过计时点后开始计时(如选手发车时失误,但未到达计时点,允许重新获得仅限一次发车机会),再次越过计时点则计时停止,每位选手一次机会,每位选手的单圈最优成绩将被记为该位选手的最后成绩。成绩排名前八名的选手将进入决赛。
规则图片为示意图,最终计时点以技术说明会赛事总监宣读为准。
赛道将配备 2 个计时装置。具体的赛道及起终点布局根据现场技术说明会赛事总监宣读为准,发车位置应距计时点至少 10 米。两名选手将从赛道上的不同位置同时出发,朝同一方向骑行。计时赛比赛用时较短的选手在发车位置的选择上拥有优先权。选手必须在长方形发车区(其长度和宽度(170cmX50cm)足以容纳一辆自行车)中排队准备,并且一只脚着地。选手通过计时点后开始计时(如选手发车时失误,无论是否到达计时点,都将没有重新发车机会),再次越过计时点则计时停止。每位选手每轮只有一次机会。发车顺序依次为:计时赛成绩第 8 名、第 7 名、第 6 名、第 5 名、第 4 名、第 3 名、第 2 名、第 1 名。如计时赛选手不足 8 人,则按照成绩倒序发车。
· 第 1 名站台颁发:奖品 + 证书 + 奖牌
· 第 2 名站台颁发:奖品 + 证书 + 奖牌
· 第 3 名站台颁发:奖品 + 证书 + 奖牌
· 第 4 名站台颁发:证书 + 奖牌
· 第 5 名站台颁发:证书 + 奖牌
· 第 6 名站台颁发:证书 + 奖牌
· 第 7 名站台颁发:证书 + 奖牌
· 第 8 名站台颁发:证书 + 奖牌
(1)赛前训练在比赛前以及比赛当天进行(具体根据赛事安排)。
(2)赛前训练的持续时间取决于比赛日程安排,相关信息以具体安排为准。
(3)参赛选手需在现场完成签到流程后方可参与赛前训练。
(4)比赛当日各组别比赛开始前,组委会将安排参赛选手进行赛前赛道热身。
(1)计时赛采用单人发车。
(2)计时赛的发车顺序根据组委会安排的顺序确定。
(3)女子组将首先进行,随后进行男子组比赛。
(4)每组报名选手如不足 8 人,也将进行正常计时赛和决赛。每组比赛不足 4 人时,将在报名截止后,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做出调整。
(5)如果骑手跑出赛道(出界),在不因此获得优势的前提下,可以回到赛道并继续完成比赛。
(6)如果选手走捷径,则该选手将被记为 DNF(未完成比赛)。比赛路线将由组委会确定,并在比赛前或比赛当天通知所有选手。
(7)如果选手没有完成规定赛道完整的一圈,将被记为 DNF,并在该阶段比赛排名最后。
(8)如因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选手重跑,选手应当回到出发平台跟随在该组最后一名选手后等待后重新发车;因前方较慢选手阻挡影响后方选手成绩,后方选手可以获得一次重新发车的机会。
(9)如果选手在比赛中出现影响其他选手安全的行为、影响赛道正常比赛时(如突然减速,逆行等)裁判有权终止该选手比赛,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赛道(并无重新发车机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10)比赛中设赛道指引旗帜(红色:暂停比赛),比赛过程中所有参赛选手需按照裁判示意旗帜进行比赛,如未按裁判示意旗帜进行比赛将取消参赛资格。
(11)赛事组委会拥有取消选手参赛资格的最终决定权。
(1)每组别在计时赛中成绩排名前 8 的选手有资格晋级决赛。
(2)如果出现平局(两位选手的比赛用时相同,在本组比赛进行完毕后,两位选手重赛, )
(1)计时赛成绩第 8 名选手与第 7 名选手进行对抗,争夺第七第八排名。计时赛成绩第 6 名选手与第 5 名选手进行对抗,争夺第六第五排名。计时赛成绩第 4 名选手与第 3 名选手进行对抗季军和殿军;计时赛成绩第 1 名选手与第 2 名选手进行对抗,争夺冠亚军。
(2)如果在决赛中出现平局(骑手用时相同),则将重新进行比赛来分出胜负。
(3)发车顺序(以 8 人参加决赛为例),如果是双人发车则第八、第七优先进行比赛,然后是第一和第二名。
(4)女子组和男子组采用相同的发车顺序。
所有运动员都需要在线报名,阅读并签署参赛者免责声明,并进行在线支付。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提供赛事当天的保险。保险覆盖包含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等。参加赛前训练的选手请自行向场地方购买训练日保险。
参赛选手应以专业运动员的身份行事,不得损害组委会或其任何合作伙伴的声誉。选手应尊重组委会工作人员,并在比赛期间听从组委会工作人员的指示。
(1)如果选手有不适宜参赛的疾病,将被禁止参加比赛。
(2)如果选手在比赛中出现摔跤等失误时,比赛将暂停,待医护人员检查之后确认正常,才可以继续比赛,不允许教练或者家长触碰选手。
(3)在比赛中,所有工作人员应留在赛道外(沥青之外),且不可以穿过赛道。在赛事总监的许可下,特定的工作人员可以进入赛道(例如救援队、医生、机械师、摄影师、裁判等)
(4)选手需要自行携带所需装备和护具(必须有 CCC 认证或 CE 认证 ),并确保这些装备和护具功能正常运行良好。
(5)选手不得使用鞋子与踏板相连的踏板(如锁踏),只能使用平踏。
(6)参赛自行车应至少有 1 个后刹车(12 寸平衡车除外)。
(7)禁止使用有任何类型的电助力、脚踏辅助电机或发动机的自行车。
(8)自行车上不得安装可能伤害自己以及其他选手的突出部件(例如 BMX 炮筒,一种固定在轮子两侧的装置)。
(9)所有人员需安全有序参加活动,遵从活动安全规定、秩序指引,现场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尖锐器具等危险品,对不遵从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禁止进入、参加活动。
(10)由于比赛现场人员较多,请参赛选手自行保管好财物,如发生物品丢失组委会将不负任何责任。
(11)所有参赛选手,请本着 “平和、友爱” 的态度参与运动赛事,对恶意干扰比赛进行和赛场秩序,对比赛现场造成消极影响的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选手比赛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对发生的违法行为,组委会将积极配合相关机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如果选手在训练、比赛期间未按照组委会规定的规则或比赛路线骑行导致他人人身安全受损、财产损失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1)比赛全程必须佩戴全盔、护膝、护肘、手套必须穿着能够完全包裹脚部的鞋,不可穿戴凉鞋拖鞋、露脚趾的鞋等,建议穿戴护甲等安全防护装备
(2)参赛车辆禁用铃铛、脚撑(支架)、车灯、挡泥板等有尖锐物品改装的车辆比赛裁判有权制止不合格车辆进入赛场,待工作人员及家长将车辆影响安全的物品拆除通过检验后可继续进行比赛。
(3)比赛须签写免责协议,未满 18 岁须法定监护人代签。
(4)此次赛事不允许使用对讲机参赛,如比赛现场发现有佩戴对讲机参赛选手,视为犯规行为,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并视为选手自愿放弃比赛资格。
如参赛选手对比赛成绩、犯规、裁判判罚等事项有异议者,或投诉其他参赛选手作弊者,在本轮比赛结束后 15 分钟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投诉申请书申请仲裁,并交纳仲裁申诉费人民币 1000 元(胜诉退回仲裁费,败诉则不予退还仲裁费)。
(1)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人身份证、参赛号码牌,相关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相关投诉人、证明人必须是本次赛事参赛选手,未正常检录、发车参赛的选手无权进行投诉和担任证明人。
(2)仲裁结果在颁奖前 15 分钟公布,特殊情况除外。
(3)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终审判定,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再次申请。
(4)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与裁判或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如参赛选手因个人比赛成绩有异议,在向组委会递交申诉材料后,需耐心等待组委会核查。如参赛选手违反赛场秩序,阻碍比赛正常进行,组委会将会取消该名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劝离赛场。
所有视为放弃、中止、取消资格、禁止参加等终止的行为,报名费等费用一概不退还。
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款,可在报名期间转让名额,报名截止后不可转让。
报名关注
客服微信